受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基座密封单价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介绍及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燕山营乡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约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南距黄河取水口约12km,与准格尔煤矿隔黄河相对。该工程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只有300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也只有42km。厂址标高东北部约为1066.80m,西南部约1063.10m(黄海基准)。
本项目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基座密封单价协议招标。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有以下四种磨煤机,即:MBF24.0型磨煤机、ZGM123G型磨煤机、HP1103型磨煤机、ZGM95G型磨煤机,本次对以上磨煤机基座密封进行单价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磨煤机基座密封的设计、生产、检验、供货、运输、技术服务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2.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本标段仅允许生产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认证体系,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提供本次招标磨型相对产品的使用业绩证明,近5年内独立完成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或长期协议合同2份,提供供货合同或长期协议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和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不予采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