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施工图设计招标
1.项目概况
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审批〔2017〕62号文核准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现对该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
1.2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及配套设施。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400℃、中压4MPa余热锅炉,配套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不低于8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1.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境内。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5投资总额:约21亿元。
1.6项目占地:约232亩。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施工图设计。
3.质量和周期要求
3.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3.2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日处理200m?/d及以上的渗沥液处理工程或日处理垃圾量1500t/d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含渗滤液处理子项)的设计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具有高级职称。
4.3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企业超过九家时(不含九家),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如报名企业不超过九家(含九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企业全部参加投标,进行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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