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广汇矿业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铁路快装输煤系统配套输送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输煤系统配套输送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铁路快装输煤系统配套输送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铁路快装输煤系统配套输送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带式输送机用于火车快装系统原煤输送,原煤由地面生产系统东区、西区带式输送机输送汇集到南工广经破碎、筛分输送至产品煤仓,成品煤在经仓下火车快装系统1#、2#、3#、4#带式输送机汇集到5#带式输送机,5#和工广7#经6#带式输送机中转至两个储煤仓。运量考虑一定的富裕系数,按Q=3300t/h(已考虑不均衡系数)选取,选用B=1600mm系列的输送带,产品煤经储煤仓下7#带式输送机(按Q=5000t/h,B=2000mm)输送至火车快装站装火车外运。
2.1招标内容:带宽1600mm,机长39m,运量为3300t/h带式输送机4条;带宽1600mm,机长217.221m,运量为3300t/h带式输送机1条;带宽1600mm,机长1390.9m,运量为3300t/h带式输送机1条;带宽2000mm,机长250.4m,运量为5000t/h带式输送机1条;共计:7条带式输送机。(详见技术规格书)
2.2供货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白石湖煤矿。
2.3供货周期:60天
2.4质量要求:带式输送机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
3.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凡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公司一年以上,取得合法登记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提供证明生产能力的相关文件和公司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资信证明。
3.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管控体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书复印件。
3.4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有带式输送机产品相关自主知识产权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情发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8(1)有效业绩:
a.有效范围为制造且售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同或相似的;
b.统计时间范围为近 3 年;
c.业绩数量下限为 3 份合同;
(2)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a.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合同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招标现场核查。
b.投标单位虚报业绩弄虚作假的,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不得参与评标。
c.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按规定要求列出业绩清单,以便于招标人核查。
3.9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10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定于2017年2月15日—2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