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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通过批准,招标人为 山东青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5MWp光伏发电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2招标编号:G437-ZQSH-ZB-1701642

1.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是EPC总承包工程,利用新农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建筑面积约286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5MW,总投资约为3200.00万元(含税),本次招标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控设备、后台数据监控、升压变电室的土建、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质保、技术培训等EPC总承包(本项目所在地点至国家电网电站的线路除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4建设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砖庙镇十三村社区。

1.5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1.6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施工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注册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

3.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单项合同2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和并网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施工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限制投标状态(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格式自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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