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定砀路、连接线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招标
1.谈判条件
菏泽市定陶区定砀路、连接线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菏泽市定陶区陶区定砀路、连接线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绿化长度约为11.4公里,总投资约1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定陶区定砀路、连接线南段;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谈判范围: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
2.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养护期满后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三年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4菏泽市定陶区定砀路、连接线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防止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要求各潜在报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谈判保证金4万元(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万元(肆拾万元整),并换取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凭收据参与报名。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潜在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在开标截止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并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
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本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同意报区政府批准后退还。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潜在报价人请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