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锅炉系统定、连排及除氧器乏汽回收改造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为主体设备招标,即招标范围为乏汽回收项目主体设备,包括工艺包设计、主体设备采购供货、无偿提供以下项目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并向招标方完整交付设计资料、图纸、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竣工验收资料、生产技术员工培训等内容。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套)
备注
1
汽水混合器
ZCFQH-2.0T
3
材质:不低于304
2
集水罐
ZCJ-0.6
3
材质:不低于304
3
水泵
扬程:H≥70m(需按现场工况实际核算)
流量:≥65m3/h
1
材质:不低于304;
密封形式:采用自密封;
扬程:需投标商根据现场条件及管道走向管径等实测,保证满足技术要求
4
配套电机
型号:
功率:<200KW
1
采用工频电机,根据泵
配套选型
5
温度计
0-150
3
根据甲方
要求选型
6
单套设备总重
<1.5吨
单套设备自重及贮水后总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包含200万元)。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骗 qu中标或严重wei 约或重大货物质量问题;
3.1.4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5 投标单位需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并且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3.1.6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传 真:010-51957458
手 机:1551067581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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