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项目已由安财预[2016]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安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
2.2规 模:投资约 300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河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或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责任工程师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5外省进豫施工建筑企业投标时须持有河南省文物局开具的进豫备案证明。
3.6具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2月22 日至 2017 年2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