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R23-CYXM-2017-01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益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源:业主拨付
1、招标条件
新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展[2016]210号文件批准成立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湖南省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拨付,项目法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建湖南省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4合同段。上述项目已经具备自购物资(钢带、柴油)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本合同段为G5513长沙至益阳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4合同段,工程位于长沙市宁乡县境内,起于双江口镇双东村,顺接第3合同段终点,路线往西北经杨泉村、高田寺村、双塘村、小扮桶、石家岭、南塘村、黄花塘,在朱良桥乡南侧4km跨宁朱公路,至本合同段宁乡县与益阳市赫山区分界处,线路起止里程K20+299∽K31+784,全长11.485km。
2.2 工程计划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
2.3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带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生产厂商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年产量达2000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灰、黄、黑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柴油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需具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财务能力要求:柴油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柴油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最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2.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出具进三年以来具有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灰、黄、黑的供应商。
3.2.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招标安排
5.1 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