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锅炉当前实际运行情况,为确保动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锅炉省煤器故障造成的停车事件发生,拟对锅炉省煤器实施改造。该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锅炉省煤器改造 3套
改造采用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省煤器改造方案的编制、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加工(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现场设备拆除及恢复、改造完成后的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服务直至招标方质量验收合格。
实施改造所需的脚手架及作业平台的安装拆除、起重及起重临时设施的安装与拆除、保温设施的拆装等所有配合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2 改造期限:根据招标方现场需要确定,改造施工期限为每台锅炉停炉后30天内完成。
2.3 改造地点: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厂。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信用良好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次招标范围相对应的有效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具有锅炉省煤器改造经验,须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来在国内成功实施的锅炉省煤器改造业绩证明;
3.5 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