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DK20160167地块(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 GYY201702010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工程地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170201001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监理 市政工程 公开招标 686.92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期沉砂池、二期初沉淀池、二期综合反应池(含二期生物反应池、二期二沉池)、二期除臭设施、一期、二期高效沉淀池、一期、二期V型滤池、消毒接触池、二期污泥浓缩池、二期储泥池及储泥泵房、鼓风机房及辅助用房等,并对一期进行加盖除臭改造。建设规模为新建二期15万吨/日,改建一期15万吨/日,建设完成后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0万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特别排放限值。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建安造价50625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
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监理过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水处理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近3年(2014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监理过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水处理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其他条件:12.1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在竣工验收申请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2.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总监的劳动合同书和2016年8月份至2017年1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2.4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8、9、12.1、12.2条中的全部内容。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