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关于生活区供热工程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CS2017GZX00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关于生活区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发改子【20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关于生活区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2.2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生活区;
2.3 供货规模:14MW燃煤锅炉2台。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移交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锅炉招标采购货物。
3.2投标申请人同时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证书,以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均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有完成本设备供货、安装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以下情况招标人拒接投标登记:在检察-院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应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证明文件。(请投标企业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查询,以免耽误投标登记)。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