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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招标(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招标(第二次)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招标(第二次)招标编号:SHDL-16121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招标(第二次)
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SHDL-16121302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采购(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照明灯具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批)
照明灯具220V 详见“照明灯具招标技术规范” 1
2.2交货期:接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月交货。
2.3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白果园项目现场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照明灯具的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试生产配合等。具体供货范围详见“照明灯具招标技术规范”。
2.5质量保证期:LED灯具:整体质保期为两年,应急装置逆变器和电池质保一年;其他灯具:整体质保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 投标人须为照明灯具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包括LED灯具)和型式试验报告。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 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型产品的成套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带上单位介绍信从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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