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新便民服务大厅办公设备采购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新便民服务大厅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12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办公设备采购,二标段:办公家具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一标段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台式机、打印机)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文件,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AAA信用等级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商须具有商标注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出具针对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仅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投标,最多中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2月 27日— 2017年3月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各标段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