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及合同编号:HGGCZB-2017-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20MWp)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及合同编号:HGGCZB-2017-01)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为“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20MWp)”,本次补遗调整为“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60MWp)”。
二、招标条件
招标文件中关于“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登字【2016】17号登记备案,项目业主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一期20MWp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20MWp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补遗调整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一期60MWp)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登字【2016】17号登记备案,项目业主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一期60MWp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60MWp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三、用地范围
本次补遗调整为“本项目60MWp的用地范围在原20MWp红线图周边方圆1公里范围内,或在升压站周边方圆1.5公里范围内,新的用地范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提供”。
四、光伏部分
招标文件中关于“建设总容量为20MWp的光伏项目”的要求,本次补遗调整为“建设总容量为60MWp的光伏项目,包括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防洪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设备基础、清洗系统和场内道路围栏等”。
五、合同工期
招标文件中关于“合同工期: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要求,本次补遗调整为“合同工期:2017年6月30日前至少完成20MWp并网发电工作,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装机容量并网发电工作”。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7年03月03日10:00时更改为2017年03月14日10: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