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宿舍楼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宁夏 2017-03-01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宿舍楼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范围、服务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范围: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宿舍楼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2监理服务期: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宿舍楼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4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3.4.3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60周岁以下,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经验。
3.4.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2016年具有两项同类型工程监理经验,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3.4.5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3.4.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 3月7日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