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所需大宗消耗物资采购第三标段招标
受北京南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所需大宗消耗物资采购第三标段:氨水(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所需大宗消耗物资采购第三标段:氨水(第二次)
项目编号:ZBH2017-013-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02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