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70km。该项目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2 k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42km。
二、招标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氧化铝熟料烧成回转窑耐火材料砌筑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冶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具有相关项目的业务能力并能够保证服务质量,提供三年以上相应的业绩证明;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4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03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03月21日10时00分(暂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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