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教育局南澳县智慧校园教学系统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23-201702-127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智慧校园教学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14,15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南澳县教育系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及数量:南澳县教育局智慧校园教学系统设备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电子书包课堂管理系统、数字化学习平台学生端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4.供应商报名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28日 至 2017年03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