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通航机场项目选址报告及选址报告阶段飞行程序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302_3242371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尔古纳通航机场项目选址报告及选址报告阶段飞行程序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一标段:《额尔古纳通航机项目选址报告》编制;二标段:《额尔古纳通航机项目选址阶段飞机程序设计报告》编制。
2.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600,000.00元;二标段:300,000.00元;
2.5报告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4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民航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具有类似机场项目的飞机程序设计业绩,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正、税务登记正(以上三正或为“三正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正书、投标保正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正书或正明书(附法人身份正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正、项目负责人正书、各专业技术人员正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正金
投标保正金金额:一标段:12,000.00元、二标段:6,000.0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联系人:李 先 生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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