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快速路绿化工程施工 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以 孟发改投资【2016】24号 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快速路绿化工程施工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孟村县城南部
2.3建设规模:9.6公里道路的绿化。
2.4工 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县财政资金配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一个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各标段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类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