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投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投保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1)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机构,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遵守国家行业规定;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