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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17年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17年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招标招标编号:GXTC-1768031一、招标条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17年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GXTC-1768031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17年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文件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的加油站建设微型消防站。
2.2 招标范围:全省范围加油站的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消防员基本装备的供货、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
2.3 计划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60日送达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及招标人各所属分公司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2.5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对于消防装备的相关标准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和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消防器材生产或消防器材销售;
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同一品牌或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消防器材生产资质,且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3.5 投标人连续三年(2014、2015、2016)须具有所投产品供货业绩;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须提供一套样品,样品将在招标结束后返还;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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