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潘一矿142.21MW水面光伏电站工程送出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能源 2017-03-02
招标编号:TGT-OTH-JA201707D 招标编码:CBL_20170302_19237218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安徽省两淮采矿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淮南潘集潘一矿142.21MW水面光伏电站送出工程设计及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两淮采矿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淮南潘集潘一矿142.21MW水面光伏电站送出工程设计及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境内,拟建在泥河镇谢街村附近采煤沉陷区和潘集区古沟乡顾圩村附近泥河水面,其中谢街村附近沉陷区尚未稳沉,积水约5-10m,顾圩村附近水体深度约3m左右,项目终期规划建设水面光伏电站容量约142.21MW,泥河镇谢街村装机容量约为123.7MW,古沟乡顾圩村装机容量约为18.51MW,全部采用漂浮式光伏阵列方案,一次建成。泥河镇谢街村光伏场区坐标为北纬32°49′15.52″,东经116°50′1.37″,拟建场址区域红线内占地面积约4000亩,古沟乡顾圩村光伏场区坐标为北纬32°44.90′,东经116°54.256′,拟建场址区域红线内占地面积约600亩。110kV升压站位于泥河镇谢街村光伏场区西南侧采煤风井处,拟建升压站场址坐标为北纬32°48′42.32″,东经116°51′3.79″,场地可用面积为26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芦集变的110kV侧,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为11km,芦集变破围墙扩建一个110kV间隔。
2.2招标范围
采用EPC项目总承包,从110kV送出线路工程(依据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含审查及取得批复)、施工等,到送出线路具备送电条件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包含水保、环保、核准等前期手续所需全部费用)、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审查及取得批复的全部费用)、项目施工及征地手续的办理(包含青苗补偿、征地补偿、跨越等费用)、施工(包含对侧变电站改造)、设备采购(包含两侧通信、保护、五防等)、试验、调试、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水保、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林可编制审批、林木采伐设计审批、林地使用许可证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投标人线路路径须充分考虑各项敏感因素,本项目投标价费用包干。
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4月1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6月20日完工且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中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承修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总承包业务);
③施工单位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和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所承担工程运行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2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经验(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3月2日9时整至2017年3月10日17时整。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7年3月22日10时整。递交的地点北京市。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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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