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为2017年建水、石屏、河口零散非居民客户,泸西零散低压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公告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2017年建水、石屏、河口零散非居民客户,泸西零散低压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公告内容:对2017年建水、石屏、河口零散非居民客户,泸西零散低压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单价招标公告;对2017年建水、石屏、河口零散非居民客户,泸西零散低压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外委,以满足零散居民、非居民客户新装用电需求。预计建水地区新装单相用户920户、三相用户574户,石屏地区新装单相用户300户、三相用户301户,河口地区新装单相用户400户、三相用户210户,泸西地区单相用户1890户、三相用户602户。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包,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一
2017年泸西零散低压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
标包二
2017年建水零散非居民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
标包三
2017年河口零散非居民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
标包四
2017年石屏零散非居民客户受电工程施工项目
注:标包一至标包四的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包,已推荐其中1个标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列入其余标包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相应标包的候选人排名依序递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电网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5安全要求: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
2.6工作要求:建水、石屏、河口城区供电所范围内零散非居民客户装表接电时限1个工作日、乡镇供电所范围内零散非居民客户装表接电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边远山区不超过5个工作日;泸西城区供电所范围内零散低压客户装表接电时限1个工作日,泸西县乡镇供电所范围内零散低压客户装表接电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边远山区不超过5个工作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完整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
3.5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现场工作人员需具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两种人”资格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每个标包工作负责人不少于2人,工作票签发人不少于1人。
3.6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⑴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或处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⑵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公告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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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