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223_105695565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110国道银海路至四道沙河东侧抢险路段、210
国道到北绕城起点路段改造、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招标
受包头市城乡基本建设办公室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110国道银海路至四道沙河东侧抢险路段、210 国道到北绕城起点路段改造、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110国道银海路至四道沙河东侧抢险路段、210 国道到北绕城起点路段改造、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资格预审
批准文件编号:包采公〔2017〕4568号
采购文件编号:ZY-ZFCG-SZ-2017-18(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资格预审 1 110国道银海路至四道沙河东侧抢险路段、210 国道到北绕城起点路段改造、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16955379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牵头人);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需提供清晰可辨、可扫描并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6)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7)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提供序号(1)-(7),其他成员方需要提供序号(2)和(5)。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14日 上午8:30
联系人:李 先 生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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