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宝坻区新安镇大苑庄2017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受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坻区新安镇大苑庄2017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2.3
招标公告范围:宝坻区新安镇大苑庄2017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主干街道硬化20502㎡、里巷街硬化11524㎡,安装铁杆路灯108盏,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修建地下排水管道(雨水、污水)5414m,健身广场2282㎡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公告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公告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