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阜城家银村镇银行室内精装修工程(HBXZ[2017]-009A)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全部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受阜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简称招标公告人)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招标公告人:阜城家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2项目名称:阜城家银村镇银行室内精装修工程
2.3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东安南大街佰瑞庭小区东门底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5招标公告范围:阜城家银村镇银行室内精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800㎡,装修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估算投资额约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凡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施工企业。
B、至少具有一项近三年的同类工程业绩。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且满足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