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路高架提升改造绿化(设计)招标
马青路高架提升改造绿化(设计)招标
1. 招标条件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希地闽招(2017)第(010)号 (招标编号)的 马青路高架提升改造绿化(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6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马青路高架提升改造绿化(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海沧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全线高架8.2公里,是两环八射重点项目,在高架两侧增设垂直绿化、两侧花箱长度16.4公里,工程起点海青互通,部分范围为海绵城市试点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675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优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 内容
2.5.2.1 工程设计:包括土建工程、排水工程、夜景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
2.5.2.2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__/_ _(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请于2017 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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