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永泰S203线K143+500~K171+379水泥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工程(绿化部分)已由福州市公路局以榕路养〔2017〕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建设资金来源养路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出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和招标公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S203线K143+500~K171+379;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绿化面积32600m2(桩号S203线K143+500~K171+379);
2.3.招标公告范围和内容:永泰S203线K143+500~K171+379水泥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工程(绿化部分),主要包括:园林景观与园林绿化,绿化面积32600m2(桩号S203线K143+500~K171+379)等,具体以招标公告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公告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3170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以及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公告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公告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公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公告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公告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公告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公告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公告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公告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公告文件(含招标公告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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