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测量项目的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测量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税务登记证 d. 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市政工程测量及水利工程测量)及其以上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g.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h.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测量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3-01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z9396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实施“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涉及徐练、练东、联农、北埭、张联、泾珠等行政村。 本工程的任务主要是对上述村落建设接纳并处理区域内所有生活污水,布设集中处理污水管网,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 地形高程为吴淞高程,坐标系采用上海城市坐标系。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7、采购预算金额:2528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528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24 16:45:5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3 23:59:59截止,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资质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上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