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礼品公司入围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礼品公司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礼品公司入围项目
2.2 招标范围:工艺品、办公用品、食品、床上用品、玩具、日用品、小家电、百货等。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松原市。
2.4 服务期:2年。
2.5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2)且在长春有固定办公地点。
(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所投产品所有供货能力。
若是代理商投标: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若是厂商投标: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2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24日至2017年 3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提供材料如下: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