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02_3241625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EPS维保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EPS维保项目
2.2招标范围:EPS电源的维修及养护的大包,含维修配件费、人工费及税金等,不含定期更换新电池的电池购置等维保项目(详见维保设备清单)。
2.3 服务地点: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世纪大街长白山科技大厦、保定路长春卷烟厂顺风库
2.4服务周期:二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省级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源行业制造商或销售服务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电源产品销售或有制造商授权函),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2日至2017年 3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_16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3月24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