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综合档案馆迁建工程和营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及教学员食堂建设项目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营发改发[2015]335、营发改【2016】6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县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 ,招标人为营山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投资【2017】1号、营发改【2016】3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绥安大道
2.2 建设规模:
2.2.1综合档案馆:总建筑面积53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档案库房2022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1311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858平方米、办公用房283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144平方米、地下设备实施用房683平方米。
2.2.2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厂房、学员宿舍及食堂4400平方米、理论教室300平方米、鉴定中心100平方米、教研室100平方米、档案室300平方米、会议室200平方米。
2.3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3 日 0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3 月 9 日 23 点5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