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服务类项目集中采购(一)
补遗书(第2号)
各供应商:
经核实,现对XX年服务类项目集中采购(一)(项目编号:X) 补充如下:
1、标段一:原控制价为XX,现更正控制价为XX;在合同中“5.3、工作方式:至少6人驻点工作”更正为“5.3、工作方式:至少3人驻点工作”。
2、原补遗书(第1号)递交文件时间为X年3月7日上午8X时至9X时正,原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X年3月7日9X时正;更改为递交文件时间为X年3月9日上午8X时至9X时正;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X年3月9日上午9:X时正。
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监督XX监察部
电话:X-X 邮箱:招标代理监督与投诉:广西X
电话:X-X、X 邮箱X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X
X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