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田心村社区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田心村安置房绿化及护栏工程
2、采购计划备案号:HNHXZZ-201703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名
标的名称
面积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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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田心村安置房绿化及护栏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32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名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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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田心村安置房绿化及护栏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的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① ①工期:30日历天
②工程质量: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缴税证明(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纳税及缴费凭证);
5、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施工员岗位证书;
7、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检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