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涞源县走马驿镇和杨家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已由保定市国土资源局【2016】保国土资字7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涞源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涞源县走马驿镇和杨家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37.3885公顷;
2.3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 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