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220kV方岩变电站等站用电交流系统检修项目招标
国网金华供电公司,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220kV方岩变电站等站用电交流系统检修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描述
控制价(万元)
1
BDZB2017-025
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220kV方岩变电站等站用电交流系统检修项目
服务(含配件):对所辖的143座变电站的站用电屏设备进行检修。详见具体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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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
2、安全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二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业务资质:
具备服务类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开发、销售、修理经营范围。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相关业务的施工、技术服务业绩或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业绩,并具备110kV及以上变电所工作业绩;具备高度的电力安全意识,信用度良好,服务意识强,能随时进入变电所进行施工、技术服务的公司。
具有独立的运维队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近三年内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4、企业信誉资质: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管理评价:
自投标之日前二年内无项目业主对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进行差评。无因企业管理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社会舆论。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得方式:
购买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3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将标书工本费(收取工本费每包300元人民币,光盘50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