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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工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工程与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服务商”)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的工程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公告附件3: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2017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框架协议))。
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应答保证金金额为所投标包最高限价/估算金额的2%。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提交,否则应答被否决。
3.参与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服务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参与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应答的。
(6)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3.2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1)设计项目: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参与服务商及其所投的工程或服务须在满足3.1-3.3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质业绩等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
专用资格业绩等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4-1。
4.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框架协议部分的特别说明:
4.1 框架协议有效期:同附件3采购需求一览表中项目的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
4.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本次框架采购,只确定推荐的成交人,下发框架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每包成交人为1家。
4.3具体工程项目匹配:有具体工程项目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工程的匹配,签订具体工程的服务合同。但该工程总投资须在3000万元以下,且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小于200万元,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小于50万元。
4.4具体工程项目匹配金额比例:
4.4.1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每包估算金额80%-120%的份额匹配具体工程,双方签订合同;在此期限内如合同金额未达到80%,则框架协议执行期延期三个月,经延期三个月,不管合同金额是否达到包估算金额的80%,框架协议均终止。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合同金额达到120%,则框架协议终止。
4.4.2 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出现履约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削减其中标份额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4.3 同一分标内,由于供应商违约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所中标包内份额的,本标包内剩余份额由其他服务供应商按所中标包份额比例分担,承担任务的供应商份额相应增加。
4.4.4匹配份额累计以合同标的额为准,不以结算金额累计。
5.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500元/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16:00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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