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修理大楼电梯井、玻璃雨篷及消防水箱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
航空修理大楼
电梯井、玻璃雨篷及消防水箱钢结构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江苏金陵机械制造总厂拟对新建航空修理大楼电梯井、玻璃雨篷及消防水箱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现对外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感兴趣的单位前来报名并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一)工程概况
航空修理大楼工程地下二层、地上9层,总建筑面积约46150㎡,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层高5.8m,二层层4.8m;地上一层层高7.0m,二~八层层高5.0m,九层层高6.0m,建筑总高度为51.6米。
(二)招标范围
招标主要内容为4部观光电梯(3部客梯和1部货梯)钢结构玻璃井道、2处汽车坡道钢结构玻璃顶棚、1处室外楼梯间钢结构玻璃顶棚、-1层消防水箱钢结构结构基础等。
(三)工程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董村路59号。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类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费用:8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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