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2017年炉外脱硫用生石灰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招标方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
工程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招标编号:hp1706gf42
招标内容:炉外脱硫用生石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4业绩及资质要求:具有货物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3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合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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