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
招标编号:GXTC-1757180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套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主要分布在甘肃省环县境内和陕西吴起县境内,其中甘省环县区域包括130个井组,共290个井数;陕西省吴起县区域包括35个井组,共100个井数,预算总投资额为1100万元;依据地域部署划分以下2个标段:
标段
所含地质区块
投标控制价(万元)
施工单位需求数量
一标段(甘肃)
长6、长8、环江浅层
900
4
二标段(陕西)
白209加密,白166扩边
200
2
预计工作量明细表
序号
处置工作量(预计)
单位
数量
工程量分配原则
(按排名结果依次分配)
服务地点
备注
1
长6
口
50
第1名至第4名的工程量分配比例为3:3:2:2
开工许可指定的产建开发区域(甘肃省环县境内)
2
长8
口
94
3
环江浅层
口
96
4
水源井
口
15
5
探评井
口
20
6
遗留井
口
15
7
白豹油田(白209加密,白166扩边)
口
100
第1名至第2名的工程量分配比例为6:4
开工许可指定的产建开发区域(陕西吴起县境内)
合计
口
390
注:根据对首批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质量和合同价格等考核项的考核结果,招标人有权对后续工程量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工程量根据产能部署情况进行确定;如在服务期限内有某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工作,在后续的工作量分配中将取消其份额,分配给本标段其它中标单位。
2.3 服务期限: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2.4 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的内容。
3.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企业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
3.2.3第一标段须具备由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甘肃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资质证书;第二标段须具须备陕西省环保厅颁发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4近三年至少有一项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的服务业绩。
3.2.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提供2016年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17年3月7日09:00至2017年3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400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