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面授课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资格预审
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7年度面授课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且满足合格申请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优选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且综合打分排序在前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征询采购。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分包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面授课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项目编号:JITC-1705WX0373),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高级管理人员面授课程培训
第二包:中管及普通员工面授课程培训
二、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2017年度面授课程供应商进行选择。获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将提供对应包件内容的员工培训。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1个年度内的民生银行2017年度面授课程员工培训服务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的所有服务内容报价不得上调,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服务有效期:1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资格预审要求:
1) 受邀公司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由评审委员会对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优选制,通过资格预审初审且综合打分排序在前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征询采购。优选数量不多于:第一包:20家;第二包:40家。
3) 没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无资格参加本项目后续程序。
(三)采购流程:
采购流程共分两个阶段:资格预审、征询采购。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2) 申请人须在www.jitc.cn平台(免费咨询电话:400 058 0203)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获得参与资格。
3) 由评审委员会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取优选制。
4) 资格预审初审合格且综合打分排序不多于(第一包:20家;第二包:40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果通过初审的申请少于(第一包:20家;第二包:40家),或综合评审得分70分以上的申请少于(第一包:15家;第二包:30家)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减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的情况下,则可能重新组织采购)。
第二阶段:征询采购
5) 采购人向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的各申请人发出邀请函,通知其进入本项目征询采购阶段,并由代理机构向其发出入围申请人公开选择征询文件。申请人须按征询文件要求递交征询响应文件。
6) 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申请人递交的征询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候选人。
7)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三、合格申请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申请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级有过企业员工培训的案例。
3) 近五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不正当竞争等恶性事件,未与民生银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民生银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
4) 申请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 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申请人须从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7)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法
1)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根据要求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
2) 评审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形式要件,无缺、漏项;其次,将根据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合格申请人的基本资质要求”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合格;最后,将根据第五章《打分办法》对申请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 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其资质条件在最终采购活动之前发生了变更且不符合本次资格预审的通过条件,则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仍将因资格不合格而导致被取消资格。
4) 申请人所有资质文件应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即存在并有效,申请人须承诺上述资质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前均保持有效。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受邀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