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质检室采购无菌隔离器项目 日期:2017年3月8日
招标公告编号:NO.2017-0033
1、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告人)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
质检室采购无菌隔离器1台
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交验及保修等全部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见本招标公告文件第六章货物和服务需要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交货时间和地点:
设备交货地点:广丰路758号厂区指定位置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
2、本次招标公告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公告货物和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销售商(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100万元。从招标公告人获得招标公告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销售商的营业范围中应含机电产品销售许可。
(3)制造厂应遵循并取得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设计和制造》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5年内具有与招标公告要求相同或相近设备制造经验和成功交付的国内案例2个或以上,在既往案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7年3月8日起-2017年3月13日止,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北京时间)。
5、报名时请携带下述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公告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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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