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3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勘察设计由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 [2015]410号文批复了两阶段初步设计。 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兴宁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起于兴宁市火车站,起点桩号:K75+306,途径刁坊、坭陂、新圩,终点兴宁市水口圩镇(与省道S120线K375+291处相交),终点桩号:K99+656.4。路线工程全长24.35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建工程及设大桥2座、中桥4座、小桥7座,并配套绿化、路灯等相关设施。该工程主要技术指标: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管线、照明)、定测、详勘等的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 设计周期:
2.3.1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3.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2.3.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2.3.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9000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要求:
3.1.1 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1.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3.2.1 的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近5年(201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一级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里程累计不少于25公里(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粤交基函〔 2015 〕 1556 号) 要求,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3 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 6 : 3 0 ( 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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