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博物馆珍宝馆、汉唐陶俑馆、书画馆陈列布展提升项目招标
洛阳博物馆珍宝馆、汉唐陶俑馆、书画馆陈列布展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博物馆珍宝馆、汉唐陶俑馆、书画馆陈列布展提升工程,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洛阳博物馆,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2453745.29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233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288-1号。
2.2洛阳博物馆珍宝馆、汉唐陶俑馆、书画馆分别为洛阳博物馆二层专题陈列展览,其中建筑面积分别为813m2、1027m2、714m2。本次三个展厅的陈列展览提升项目是在保证原建筑结构、消防、通风功能及展览基本格局不变的基础上,按照设计图纸和效果进行施工(施工中不得损坏未列入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设备,如消防、监控、展柜等,如有损坏需按市场价赔偿)。工程范围:珍宝馆、汉唐陶俑馆、书画馆的室内改造提升和布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洛龙区聂泰路洛阳博物馆。工期为150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说明)。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含)的国家一级博物馆布展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其他: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14日18时00分,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27日18时0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