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招标编号:DSRJ-ZB-2017-03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1.2本标项目名称: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日常咨询服务;
1.3本标招标范围: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日常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委托项目的相关资料、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服务。包括:
(1)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2)日常税务咨询。及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文件(以微信群等形式提供最新政策法规及解读);对日常我公司以书面(含电子版)、口头形式提出的税务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上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地方小税种(含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流转税的附加税及其他税费等);
(3)票据合规性检验。一年两次对我公司的财务票据合规情况及税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4)税收筹划。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每半年出具税收筹划方案,涉及税种包括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地方小税种(含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流转税的附加税及其他税费等)。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1.5服务要求:服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服务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必须在2017年5月15日之前(可根据招标方要求提前)完成,并出具相应报告。
2)日常税务咨询。及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文件(以微信群等形式提供最新政策法规及解读);对日常我公司以书面(含电子版)、口头形式提出的税务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3)一年两次(6月、12月)对我公司的财务票据合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书。
4)税收筹划。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每半年(5月、1月)出具税收筹划方案。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履行本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营业额壹亿元以上)的服务业绩。
2.2 如投标人为山西省外单位,应在山西省内设有办事机构。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8日9:00起至2017年3月14日17:00止,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