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大楼改建项目施工资格预审
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大楼改建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大楼改建项目已由安县发改投资[2016]12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安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大楼改建项目
2.2建设内容:安阳县公卫楼安阳县人民医院使用面积建设手术室、产房及ICU改建施工
2.3 建设地点:水冶镇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安阳县公卫楼安阳县人民医院使用面积建设手术室、产房及ICU,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医院净化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