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矿业(眼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招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矿业(眼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招标已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鞍钢矿业(眼矿)2017年度通勤车服务招标,详见投标要求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有客运经营许可;自有客运车辆多于参标标段车辆总和;提供参与投标运营的车辆行驶证必须是营运车辆,“非营运”和“营转非”车辆不能准入;车辆手续齐全有效,必须保商业险、强制险、承运人保险(保额在每座50万元及以上);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件必须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年龄必须在60周岁以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料+现场审核)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03-06 8:00:00至2017-03-10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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