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G5300000000617001061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06_32495352
招标公告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辖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公告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辖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1)招标公告内容: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辖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和规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公告控制价:45万元/车/年,据实结算,报价包含武装押运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支持等所有与实施项目所需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6)招标公告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辖网点的武装押运,配备经公-安部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运钞车(大)6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公告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必须达到2015年—2016年被云南省公-安厅评定为优秀保安公司条件,并出具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文件,保安服务许可证中服务范围必须满足所投项目所需人数;
(4)2013年至今服务过的银行不少于3(含)家;
(5)财务状况良好,并能出具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201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自行说明;
(7)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公告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