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粮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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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170306_105721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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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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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清河门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粮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LNDC2017002-CG)
受阜新市清河门区民政局委托,对清河门区民政局慰问困难群众粮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大米1000袋,20斤/袋;小麦粉1000袋,20斤/袋;大豆油1000桶,5升/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7.5万元。
4.本项目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②供应商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④需提供具有粮油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投标货物近半年的检验报告;
⑤如果供应商不是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响应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⑥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磋商公告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5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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